在前三年“一号文”的基础上,今年“一号文”重点围绕九个方面创新(原始创新、企业创新、产业创新、载体创新、人才创新、金融创新、开放创新、全域创新、制度创新),实施20条举措,全面优化升级创新路径。
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
若干政策措施
2.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设立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对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共性基础研究项目给予支持;对承担国家、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硏究项目的科研院所、企业,按规定给予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多渠道投入机制,逐年提高政府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的比重。
4.促进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快成长。对独角兽、瞪羚企业和国家级“单项冠军”、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等,连续三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奖励。支持“高升规”“小升规”,对首次升规企业给30万元“升规”奖励,次年未退规再给予20万元“稳规”激励,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实现倍增。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按年度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强化企业研发机构年度绩效考核,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5.促进市场主体加速涌现。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到2025年市场主体突破300万户。实施营商环境新政,深化简政放权,强化执法监管、法治保障等,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实施“科创森林成长计划”,各区根据科技企业不同成长阶段,提供低成本场地租赁服务。
7.推动产业链技术自主可控。每年制定八大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清单,对牵头攻关任务或承担国家攻关项目的企业按项目研发总投入的15%、最高1000万元给予支持。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信创产业重大平台,按国家和省拨付到账资金给予1:1配套支持。每条产业链重点打造2-3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年度服务绩效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实施“知识产权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设计、制造、检测、产品等产业技术标准研制。促进企业“军转民”“民参军”,引导设立“多元化股权市场化运作”专项基金。
8.推动新经济加快发展。加快推进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按建设绩效给予奖励。推进数字产业化,打造一批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区,优先给予资金支持和要素保障。推进产业数字化,对围绕八大产业链需求的省级以上“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按信息化建设投资额20%、最高500万元给予支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推动商贸数字化转型和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对商贸数字示范标杆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龙头企业向本地中小微企业开放供应链,按绩效给予奖励和支持。优化市级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奖补资金使用机制,支持八大产业链骨干企业重大共性源技术应用、技术设备升级。
10.加快科创载体高质量发展。加快中科院麒麟科技城紫金山科技城建设,发展紫东科创大走廊、江北新区“芯片之城”“基因之城”,支持在宁重点高校建设科技创新港,打造世界一流产业创新策源地。持续深化南京高新区去行政化改革,健全“管委会十运营平台”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优化绩效考评。促进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优势叠加、先行先试,积极争取国家试点政策,推动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与各园区联动创新。支持国家农高区和国家农创园加快特色创新发展。对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按年度绩效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省级以上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基地,按规定给予奖励;对科技服务骨于机构,按年度绩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鼓励高校院所利用闲置校区、厂区建设城市硅巷,完善人才公寓、商业设施等配套,按硅巷年度绩效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建设都市型工业功能区,对市级都市工业示范园,按绩效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众创空间、瓣化器星创天地、加速器等双创載体,建立以单位面积企业毕业数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等为核心的年度绩效评价机制,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各类所有制主体建设运营双创載体到2025年国家级众创空间、孵化器数量实现倍增。
推出“紫金山英才卡”,集成提供创新创业、子女教育健康医疗、品质生活等特色精准服务。鼓励高校、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联合设立人才定制实验室和科创实验室,鼓励园区探索建设产业共享人才培育、专业技术订单式服务的联合创新体,按年度绩效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支持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专业机构培养产业创新人。积极探索在宁高校举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在中小学校开展创新类课程学习,拓展创新类课外活动。
12. 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提速计划”。加快人才住房筹集,到2025年全市新増各类人才住房12万套。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原则,布局规划建设人才安居社区;积极探索“先租后售、租购并举”人オ安居模式。在高新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地铁站点周边,居住类用地出让可配建不少于5%的租赁住房;支持国有平台在地铁沿线建设租赁住房优先保障人オ安居需求。鼓励企事业单位在自有科研、业用地范围内建设租住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博士、硕士学士,继续执行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引导开发商和商业银行对人才购房按规定落实首付比例政策和贷款利率优惠。
14.完善信贷融资。强化“南京金服平台”政策对接融资服务和信用支撑功能,建设“平台十银行创投十各类服务机构”一站式服务体系。“宁创贷”合作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海外人オ创业企业和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的单户贷款授信上限提高至2000万元;对合作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每年增量的2%给予奖。对担保机构向科技型企业开展的政策性担保业务,按申报年度季均在保余额给予最高3%的风险补;政府性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纯信用贷款担保比例不低于20%;对国家担保基金和省风险补尝资金已赔付的担保业务,再按代偿本金给予最高10%的风险补偿。发挥民营企业转贷基金作用,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孵化企业转贷服务,按最优费率执行。
16.高质量推进国际国内科技创新合作。完善创新周市场化、“互联网+”举办机制,提升活动品牌国际影响力。深化“生根计划”,鼓励各板块、企业联合“生根”,推动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海外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和国际(国别)合作科技园区建设,建立“双向孵化”机制,按年度绩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世界500强”等在宁落户或设立高端研发机构,按投资规模研发投入等年度绩效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开展国际科技投资和研发活动,对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或并购海外高科技企业的,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对聚焦主导产业开展国际联合研发的,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深化“百校对接”机制;深入发展“校友经济”,支持国内外高校校友会以企业法人实体促进创新创业,按年度绩效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及T20国际绿色智慧城市联盟成员在宁举办高水平国际创新活动,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18.强化生命健康科技创新支撑。实施“生命健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组织推进生命健康科技专项,加快疫情防控、创新药物、细胞工程与基因技术、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技术突破。推动生命健康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对培育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医学中心分三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强化新医药与生命健康等领域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创新“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和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实施“智慧顾养工程”,促进安全防护、健康照护等应用场景落地,建设智慧养老院。
20.完善创新激励包容制度。对创新名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设立南京企业家创新会堂,打造企业家交流活动平台,优化“企业家服务日”事项首办机制。支持在宁高校院所争取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对维护自主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取得胜诉的企业给予维权补贴。探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整体综合评价和对国有创投企业的监管创新,建立针对国有创投的尽职免责机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失误错误,不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且勤勉尽责未谋私利、及时纠错改正的,不做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营造激励创新、主动作为,保护创新、宽容失败的鲜明导向。